镇巴县幼儿园

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

 

遵守交通规则  保障生命安全

——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

尊敬的幼儿家长:

幼儿的健康成长,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。为加强对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,增强孩子安全出行的能力,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,特拟定《遵守交通规则  保障生命安全——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阅读并指导幼儿自觉遵守。

一、步行:1、孩子上下学家长要紧跟孩子,把孩子控制在视线范围之内,不让孩子单独在马路上追逐打闹,不斜穿马路。2、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时靠道路右边行走。3、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,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。4、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。5、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时,要注意避让车辆,在确认安全后迅速直行通过。6、不要在车辆临近时,突然加速横穿道路或中途突然倒退、折返。7、不要让孩子在街道的盲区内做游戏和横穿马路。

二、骑车:1、骑车要走非机动车道;无非机动车道时,要靠右行驶。2、骑车过程中,不得多人并行或在行驶过程中交谈。3、行驶途中左转弯时,要减速慢行,并打手势向后面行驶车辆示意,确定安全后通过,禁止强行猛拐。4、有左拐指示灯的路口,左拐指示灯(绿灯)亮时才能左拐。5、无人行横道的路段,横穿马路时,要主动避让机动车,禁止与机动车抢行。6、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,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。7、不逆行,不闯红灯;车辆较多时,应推车行走。8、禁止骑车走机动车道,不在人行道上骑车。9、不骑车闸、车铃失灵的车辆出行,途中车闸失灵时要推车行走。10、骑车时不双手离把、攀扶其他车辆、手中持物或使用手机。11、骑车时,如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(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抢险车),应主动避让。12、骑车途中,不双耳插耳机及带耳麦听音乐或广播。13、遇暴雨、雷电、风雪等恶劣天气,不选择骑车方式出行。14、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,未满16岁的孩子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。15、不让孩子在机动车道上学骑小自行车和滑板车。

三、乘车:1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截机动车。2、在车站候车时应自觉排队,公交车未停稳时,不要着急拥向车门。3、车门打开后要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,自觉礼让老人、儿童与残障人员。4、上车后要扶好或坐好,乘车的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车窗外。5、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,要听从司机或售票人员指挥。6、乘坐车辆时,不要从机动车道一侧上下车。7、所乘座位有安全带时,要系好安全带。8、不乘坐酒驾车辆,不乘坐非法运营或没有牌照的车辆,不乘坐严重超载或超员的车辆,不乘坐驾照、行驶证、保险证件不全的车辆,不乘坐货运汽车、三轮汽车、后三轮摩托车、农用车、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。

四、接送幼儿:1、家长接送孩子时要遵守学校规定,服从交警和学校指挥,遵守交通秩序,在等候区域凭接送卡安全有序接送幼儿。2、乘坐私人接送车幼儿家长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、营运资质,并与车主签订责任书。3、家长应要求车主不超员、不超速,安全行驶。4、家长发现违规接送孩子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举报,并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。

请各位幼儿家长根据以上基本常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教育和监督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孩子出行安全,谢谢您对镇巴县幼儿园工作的支持!

请各位幼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珍爱生命,健康成长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校:镇巴县幼儿园

     2013年 9  月 20  日